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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造幣廠

中央造幣廠建築外觀

民國9年政府為鑄造新台幣以建立統一幣制之基礎,乃積極籌建上海造幣廠;惟因財政困窘,工作屢有停頓。

國民政府成立後續行推動設廠計畫,民國17年正式改名中央造幣廠,隸屬財政部。民國22年政府實行費兩改元,並頒布銀本位幣鑄造條例,中央造幣廠乃奉令於當年3月1日正式開鑄,由中央銀行將中外各銀行登記之寶銀彙送改鑄新幣,再解送中央銀行發行。

各式造幣樣式
上海造幣廠
上海造幣廠

民國24年11月4日正午府宣布採取法幣政策,乃停鑄銀本位幣。民國25年1月11日公布輔幣條例,明定輔幣由中央造幣廠鑄造、中央銀行發行。

抗戰時期隨政府遷往重慶設總辦事處,並先後於武昌、成都、桂林、蘭州及昆明成立分廠,接續生產任務。抗戰勝利後,分廠業務依次結束,民國35年返回上海原址復廠。

民國38年隨政府遷臺,設址於臺北市酒泉街,同時改隸中央銀行。當年9月與臺灣銀行訂約,開始鑄造新臺幣輔幣。民國65年遷建於桃園縣龜山鄉現址。

中央造幣廠臺北廠時期
中央造幣廠臺北廠時期
中央造幣廠臺北廠
輔幣
輔幣
造幣廠陳列室
造幣廠陳列室

造幣廠主要任務為流通硬幣及紀念幣之鑄造、銷毀、回籠硬幣處理,以及承接印信、勳獎章鑄製等業務。並在不妨礙流通硬幣及紀念幣生產任務下,得依業務及市場需求,兼營紀念章、牌及其他各種金屬鑄品業務。

鑄造三大步驟
鑄造三大步驟:圖案設計、鎔軋成餅、印花衡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