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日抗戰前及抗戰初期,我國鈔券全數委由國外印製。民國29年夏,因海岸線幾全部遭日軍封鎖,政府當局為免鈔券供應中斷,乃於民國30年2月1日於重慶,由中央信託局籌備「印製鈔券事務處」(旋改稱為印製處),同時接收財政部重慶印製局,改稱「重慶印製廠」,負責鈔券、稅票、郵票等有價證券及政府文件之印製。

金圓券

銀元券
對日抗戰勝利,中央印製廠奉命於民國34年9月接收敵偽上海中央儲備銀行印刷廠,成立上海廠,並另於北平成立北平分廠。由於鈔券需要殷切,除大量趕印金圓券外,同時配合臺灣銀行印刷所印製臺幣。民國38年總管理處遷臺辦公,承印之鈔券有法幣、流通券、關金券、金圓券及臺幣等。
臺灣光復後,臺北廠立即配合趕印金圓券、銀元券及銀元兌換券。民國38年中央印製廠隨政府播遷來臺,設於三重。成立初期,因臺幣與新臺幣均由臺灣銀行負責發行,該行並設有印鈔工廠,故多委由該行印製。
民國50年6月中央銀行復業,9月接收臺灣銀行大理街印刷所(改稱萬華廠),印鈔工作始交由中央印製廠辦理。該廠嗣於民國53年間添購設備成立青潭廠。
民國61年成立配備有最新式印鈔機之安康廠,專司各類鈔券之印製;青潭廠則專責印製票據、公債、國庫券、郵票、匯票等有價證券及護照、身分證等政府重要文件。